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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州准新郎醉驾 进完洞房进“班房”
[ 来源: | 更新日期: 2010-3-22 20:09:41 | 浏览(1568)人次 | 投稿 | 收藏 ]

  本报讯 昨日的建瓯市公安局拘留所内,有个才结婚数日的新郎官,他因醉驾而被处以罚款1500元,拘留15天,不过警方人性化地等他婚后再受罚。

  3月10日,建瓯交警大队民警在执勤时,发现前方一辆小轿车,一直在走“S”形线路,民警立即对其进行检查。经酒精检测,司机属醉酒驾驶。交警准备对该醉驾司机开出拘留15日的罚单时,车上的女乘客 急了,她对交警说她和这位司机就要结婚了,就在两天后举办婚礼。

  经查,司机邓某是建阳市人,在浙江工作,他这次驾车带着未婚妻回老家操办婚礼。回乡的前一天晚上,几位同事拉邓某小聚庆贺,到了第二天,仍然还在醉酒。交警考虑到邓某具体情况,答应邓某婚后接受处罚的请求。18日,邓某自己到交警大队,开始接受拘留处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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